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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北京读者: Richard Wang
2006年4月5日 星期三
FT中文网编辑,您好!
我想对薛兆丰先生的文章《从赌性不同看公平之困难》发表我个人的看法。为了清晰地表达我的观点,我将边沁和薛兆丰先生各自的立场归纳如下。
边沁:通过收入的再分配,可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。 我的基本观点是:
1.幸福可以比较。
人与人爱好不同,他们的幸福就一定不可以比较吗?A喜欢去旅游,并且付得起旅费。B喜欢开富康,但是买不起富康。这个时候,A一定比B幸福。因为A实现了他的愿望,而B没有。虽然他们的爱好很不相同,虽然他们的幸福很难精确地量化,但是我们光看面部表情就知道A比B幸福,实现了愿望的人比没有实现愿望的人幸福。想想看,我们每个人由于“缺钱”而无法实现的幸福梦想,难道还少吗?
2.金钱有助于人们实现幸福。
风险厌恶者躲避风险,是为了保住他的钱;风险爱好者铤而走险,是为了挣更多的钱。二者的行为看似相反,目标恰恰是一个相同地“钱”字。金钱不是万能的,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。它给人实现个人爱好的自由,而无论你的爱好是什么。你喜欢喝可乐,可以花钱去买可乐;你喜欢喝雪碧,没关系,钞票上并没有规定“只许买可乐”──你可以用同样的钱去买雪碧。从整体而言,富裕群体肯定比贫穷群体要幸福,否则人们就不用辛辛苦苦去“脱贫致富”了。
3.人们普遍“缺钱”
经济学有两个基本假设:1.资源都是稀缺的。2.个人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。这两个假设都指向了一个基本事实:绝大多数人在不同程度上是缺钱的。这也符合我们生活中的常识:看那上班高峰熙熙攘攘的人群,无论是从事什么行业,人们努力工作的目的,恐怕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挣钱。
如果你承认幸福可以比较,承认金钱有助于实现人们的幸福,承认人们恰恰普遍“缺钱”,那么你就不得不承认,边沁提出的通过“收入再分配”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,是非常有道理的。边沁的设想是:既然同样的一块钱,对于富人来说可有可无,对穷人来说却弥足珍贵,那么,为什么不把富人的一些钱转移给穷人呢?穷人从中所得到的幸福,一定远远大于富人所失去的幸福。整个社会的幸福就达到了最大化。这就是所谓“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”的由来。
请注意,边沁从来没有说过“一个人有了钱就一定会幸福”。他的意思是,当其他条件相同时,有钱的人肯定比没钱的幸福,有钱的群体也肯定比没钱的群体幸福。至于这“其他条件”(比如文化、性格、天气),并不是他这个经济学家可以控制的。至于个别“喜欢贫穷 ”的“现代庄子”,更不能以偏概全地作为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的依据了。边沁确信的只是——“收入再分配”是人们目前唯一可以掌握的实现“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”的工具,它使“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”不再是一句空话。
说到这里,可能有人以为我是坚定的边沁式的“功利主义”者,其实,我写本文的目的,只是为了澄清边沁的理论,而非赞同边沁的理论。边沁的理论有两处隐患,是以往历次讨论都无人提及的,我不妨补充一下。
首先,正如曼昆所说,当富人的一部分钱通过税收被转移给穷人时,就会打击富人的劳动积极性,并会使穷人变懒。这样一来,社会的生产总量就减少了。当“劫富济贫”到达极端的平均主义时,社会生产总量就会大大减少,再怎么分配也不可能实现幸福了。所以,出于统筹考虑,边沁的功利主义也并不提倡“绝对的平均”,而是要求“适度地平均”。这恰恰是目前大多数国家选择的收入再分配政策。
第二,收入再分配必然会损害到个人自由。哈耶克将“自由”一词定义为“不受强制的状态”。而“强制性”恰恰是税收的基本属性。如果富人的收入是他凭借自己的才能合法取得的,我们有什么权利命令他把自己的财富分给别人呢?如果自由交易是互惠互利的,那么为何“利人多者”(富人)反而缴税多呢?这恐怕是“功利主义”永远也无法回答的问题。
以上就是我对“幸福”、“收入分配”、“公正”三者之间的复杂关系的看法。至于现实社会中的收入分配政策,恐怕永远只能是“各抒己见”+“利益妥协”了。
中国北京读者: Richard Wang
薛兆丰: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句空话。因为人与人爱好不同,他们的幸福不能作比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