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于2006年3月24日,未刊登 (以下是信的正文)
FT中文网编辑,您好
出于篇幅考虑,我的上封信里没有详细说明为什么我用“收入指数”代替“幸福指数”,来研究“效用”最大化。我完全同意王先生的观点:单单一句“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”,不具有社会政策层面的操作性。难怪边沁在提出“1.功用代表快乐或享受的指数(即幸福指数);2. 理想的社会是指无数个体幸福指数之和的最大化”之后,又加上了关键的第三条:“一个人的收入增加,其收入在边际上的功用就减少了。”这句话的作用,就是将空洞的“幸福最大化”目标,替代为可操作的“收入最优分配”。
显然,这种替代是需要推敲的。“收入指数”和“幸福指数”能划等号吗?这种替代可行吗? 但是,“不能划等号”,并不能掩盖二者在趋势上的“正相关性”。如果其他条件相同,收入高一些的人群显然要比处于贫困中的人群幸福。哪怕随着收入的增加,富裕人群幸福感的增幅会有所放缓。当我们研究一个社会整体(而非个案)的效用时,“收入”与“幸福”的确是正相关的。至少在目前的现实中,二者在趋势上是一致的。
在上篇文章里,我把“幸福指数”{1, 2, 8}说成了“收入指数”,是因为:无论是{1, 2, 8},还是{1, 3, 20},都不可能存在于现实。我使用哪个“约数”,都不会影响最后的结论。如果过分追求理论严谨,可能使文章无法清晰易懂,影响受众对于实质问题的理解。
周其仁教授曾说:“经济学就是用简化的符号解释宏观经济的学问。关键是要简化得有道理。”与幸福相关的因素有很多。比如传统文化,民族性格,甚至天气状况。在经济学层面,我们所能把握的只有“收入分配 ”,通过“收入分配的变动”来研究“效用的变动”。为了避免空洞,我们必须做出合理的简化。我猜想,边沁所指的,恐怕也不是和“文化”,“天气”相关的效用。
我用“收入指数”代替“幸福指数”来解释“效用”,正是因为我同意薛先生所言:“单单一句‘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’是句空话”。薛先生文中所说的“劫富济贫”,“清理三无人员” ,“攀比”等等,想必也是指实实在在的“收入分配”吧。
关于王先生举出的“庄子好贫”,恐怕只是少数的个案。经济学研究的,毕竟是宏观的社会整体。还有王先生提到,有的人不喜欢喝“可乐”。我倒觉得,那个人完全可以花用同样的钱去买他喜欢喝的雪碧。不能因此就断定幸福与收入无关。
收入分配哲学里有许多有趣的学派。我本人并不是一个坚定的“功利主义”者。但是我们的反复讨论,肯定有助于向读者澄清边沁原理的本来面目。至于现实社会中的收入分配,恐怕永远只能是“各抒己见”+“利益妥协”了。
非常感谢王先生和薛先生带给我的启发!
北京读者 Richard Wang
(FT中文网编辑,您好。我是北京读者Richard Wang。我想尽量解答读者王启科提出的一些疑问。因为篇幅所限,我没有将这些重要的说明写在我的上一篇文章里。这次刚好补齐。对一个话题二次投稿,不知刊登的可能性有多大。如果无法刊登,也请编辑将本信转发给王先生。)
先说“能不能划等号”。当幸福指数为{1, 2, 8}时,收入指数大概可以假设为{1, 3, 20}。一个人收入越高,多挣的每1块钱给他添加的幸福感就越小。经历了改革开放的国人对此肯定有切身的体会。所以,幸福指数和收入指数显然是不能划等号的。
